服务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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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馆查阅档案须知

2023-03-24 字体: 浏览量:

1、凡来本馆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,须按照《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利用规定》的要求,出具相应的档案利用证明文件,办理档案查阅相关手续。

2、有档案电子扫描件的原则上仅提供电子扫描件查阅,无档案电子扫描件的提供纸质档案查阅。纸质档案查阅、归还需双方清点。档案如需摘抄、复制等须经窗口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3、馆藏档案一律不外借。查阅利用时严禁私自对档案进行摄像、拍照、拷贝。查阅利用纸质档案时应爱护档案,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交换利用,不得将档案带出查阅室,严禁对档案勾划、圈点、注字、涂字、涂改、污损、折页、抽页、拆卷。如有违反,视情节轻重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
4、严禁在查阅室吸烟,利用者要爱护室内各种设施和物品,保持查阅室清洁,请勿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。

5、利用者应主动将利用效果信息反馈到本馆。